※ 引述《www90173 (明鏡)》之銘言:
: 身為一般人看不懂
: 合約老闆自己簽的
: 身為老江湖,合約內容一定是看了又看,細節一定是問了又問
: 結果被爆用大陸一般口罩混充後
: 第一時間不是跟大眾道歉,而是出面嗆政府
: 說些目前看來和證據不符實的事
: 加利老闆在想什麼啊有沒有掛
: 還是說這是台灣最美的風景的日常
這是鬼島老闆們的日常。
在營造業,有先簽MOU,找包商先進場,若不適合包商自己退場,之後再聯繫。
合格的、有信心承作的包商,則進一步再簽約,一步步來。
那也有遇上勒贖的小包,拿MOU,自己胡寫後續上法院要錢的。
在買賣業,有號稱設立外商殼的台灣公司,被住台灣的香港公司拐了,光憑本票
(個人)就交機器於第三國,然後做這種海外生意知道寫FOB也沒收信用狀,
契約看看,除了約定價格、FOB、第三國交貨、糾紛約鬼島法院……
幹,應有的重要事項沒了,連幾台規格與驗收方式和允收折讓都沒,
比我這篇打的文字還少。
要當事人告民刑對方公司沒付款、詐欺,都還不告的……
我還怕是跨國詐騙集團新的洗機器方式……
歡迎來到鬼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