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快受不了,記者顯然沒什麼跑過法院或地檢署。
黃國昌被告所以去地檢署,偵查不公開所以根本不知道他裡面講了啥,就算知道也是轉述
的所以也不確定是否為真。
再來,媒體一直說黃國昌受館長委任,是他的「辯護」律師。
拜託,只有被告可以委任辯護人好嗎,館長是告訴人,他要「辯護」啥啊?黃國昌是「告
訴代理人」好嗎?
而且同樣也是偵查不公開啦,鄉民根本也進不去地檢署,要看乖乖等起訴進法院再說。
而且有當過 代的就知道,其實 代能做的事滿有限的,大部分的事都是偵查王者檢察官
決定,最後面才問你 代有沒有什麼要補充意見是什麼而已,整個程序都是檢察官在問,
就算被告當庭說謊你也沒資格插嘴或拍桌異議,只有最後輪到你講話的時候才有機會講。
起訴後也一樣啦,館長這件起訴是必然的,槍手已經投案了,審判程序就變成被告(辯護
人)—法官—公訴檢察官的程序,只有一點點時間讓你表示意見,而且公訴主體是檢察官
,所以你也只能告訴或提醒檢察官,讓檢察官來做訴訟行為,他如果不屌你你也很難說啥
(但通常不會啦)。
簡言之,反正 代的權限跟可以做的事情真的很有限啦,就只能最後給點意見或是請檢察
官去調查一下什麼證據的部分,阿如果檢察官不調查或是調查完自己覺得查無不法不起訴
你也只能再議。
黃國昌能做的事真的有限,毋寧是敦促檢察官做點事而已,當過 代的人都知道。
※ 引述《Anddyliu (安滴滴)》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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