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22103 (RRRRRRRRRRRRRRRRRRRR)》之銘言:
: 績效獎金納入勞健保!郵局員工打開薪資單傻眼 9月少領近萬元怒轟「變相減薪」
: 2020/09/02 民視
: 徐紹芸 郭文海
: 這兩天網路上出現許多郵局員工的抱怨,不少人反映打開9月薪資單時大傻眼,發現薪水少了一大半,金額從數百元到近萬元不等,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是今年郵局首度將「績效獎金」納入經常性薪資,也因此勞健保扣款大幅增加,有人因為健保加眷屬的關係,被多扣了近萬元,基層勞工怒火延燒,痛批公司根本沒有事先提醒、告知,更不解為何過去沒將獎金納入工資計算,卻在今年大動作調整。
: 許多郵局員工在9月1號領薪水當天,發現少了一大筆錢,不只錯愕更傻眼,每個人薪水減少了千元到近萬元不等,對此中華郵政副總郭純陽解釋,中華郵政公司在2017年時遭勞保局檢查,發現績效獎金和考核獎金都沒列入所得計算,遭到裁罰,雖然公司提起訴願、行政訴訟卻都敗訴,因此只能在今年依法實施,將七月發的績效獎金和加給,按照規定納保,預估受影響人數約1.5萬人,而且從9月到11月薪資都會受到影響。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902W0094
: 想不到郵局會發生變相減薪
: 台鐵也發生發不出加班費的情況
: 政府說不定要開始節流了
哥大東南亞共榮市傳產業總務部雜工
哥先說結論 哥覺得郵局相關部門只要瞭解勞保健保制度 其實可以避免這場風波
哥覺得郵局的總務和法務部門似乎太弱
哥有做過公司的勞健保勞退申報業務 對這方面略懂
從這些新聞看下來
起因是郵局發的績效獎金和考核獎金 沒有納入薪資申報勞保 被勞保局罰錢
以哥辦申報的經驗 勞保局的態度 只要是勞務對價 工作所得報酬 就要納入申報
所以郵局發獎金的名目是績效獎金 考核獎金 這個就不用再吵了
勞保局和法院都認定這種一定是和工作有關的報酬 一定是屬於薪資 要納入申報
除了勞基法有明確規定排除在薪資外的項目 勞基法細則第10條 不用納入薪資
其他名目如果有疑義 會請公司提說明 提不出來 就等著被勞保局納入計算和罰錢
再來 勞保局計算投保薪資
如果月薪固定 就按照固定薪 如果月薪不固定 就按照前3個月的平均薪
規定每年申報期限是2月和8月 如果月薪不固定 就要算11月 12月 1月的平均月薪
還有5月 6月 7月的平均月薪 各按照3個月的平均月薪去申報
郵局發獎金在7月底 剛好在計算的時間點內 就會被勞保局要求納入計算
但是 如果發這些獎金改成在3月 4月 9月 10月一次發 或是在這4個月分次平均發
這樣的話 這些獎金算進去薪資 會不會被勞保局要求申報和罰錢呢?
健保署是會要求算進薪資去調整投保級距 還是會課補充保費呢?
這個哥就不清楚了 詳情要問勞保局和健保署 大家都要當守法的好國民
最後 勞保的投保天花板是45800元 健保的投保天花板是182000元
哥猜測 郵局應該是填寫三合一表線上核實申報平均月薪
勞保最高就是報到45800元 健保就按報的平均月薪核實調整
才會出現有人的健保費要繳很多的情形
另外 其實高薪低報吃虧的是員工 除了公司少繳保費省錢外
員工申請老年給付 生育給付等等的金額都會變少
所以一間好的公司應該要核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
哥奉勸大家 都要當守法的好國民 希望安樂死趕快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