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平交道網狀區 駕駛免吊照了
2020-09-04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交通部在30年前函示認定,遮斷器加上前後的網狀區都是鐵路
平交道範圍,汽、機車在網狀區停等被舉發,最重可罰9萬元且吊扣駕照1年,立委認為不
合理,要求交通部重新討論;交通部新函示指平交道範圍新認定為限縮至遮斷器內,未來
罰鍰將大幅減至900到1800元。
平交道的範圍,一直以來都是以交通部1990年的函示為主要依據,該函示認定範圍包括遮
斷器加上前後的網狀區,汽機車在火車通過平交道時,違規停等網狀區,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54條開罰,最重可罰9萬元且吊扣駕照1年。
遮斷器內才算重罰範圍
立委邱志偉接獲民眾陳情,認為交通部的函示年代久遠,現行鐵路平交道範圍認定不合理
,且每個路口平交道狀況不同,難一概而論,多數民眾直覺認為遮斷器內才屬於平交道範
圍,因此請交通部邀集相關單位研商,尋求平交道範圍的共識。
交通部相關單位達成共識,新函示指出,平交道範圍新認定為限縮至遮斷器內,未來車輛
違規在遮斷器以外的黃色網狀區停等,將改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舉
發,罰鍰大幅減至900到1800元。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表示,新函示公告後,1990年的函示同時作廢,但之前被開罰的罰單
不溯及既往,已裁罰確定的案件無法變更,但尚未確定的案件都能以新函示認定。
律師劉家宏指出,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28條「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
發生有利於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變更者」,被裁罰的民眾,可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駕照
吊扣,有機會提前拿回駕照。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97385
下一步就是開放紅黃線停車和並排停車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