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唐鎮宇
3.完整新聞標題:【獨家】國保罰配偶要抓200人「祭旗」 欠費達60個月最高罰1.5萬
4.完整新聞內文:
欠繳國民年金對欠費者本人沒罰則,但《國民年金法》訂有「罰配偶條款」,若配偶欠費
,本人可能會收到罰單。勞保局預計9月中旬要挑200名配偶「祭旗」,鎖定欠費者本人仍
在投保國保且欠費達60個月以上者,若欠費者本人或其配偶再不繳錢,配偶將吃上3000元
到1.5萬元罰單。
國民年金保險2008年10月起開辦,318萬名未投勞、農、軍、公教等其他社會保險者,如
家庭主婦和失業者,25歲以上到未滿65歲前會自動納保。國保保費個人負擔6成,為987元
。按時繳費者,保險期間可領生育、喪葬給付;繳費至65歲後,每月至少可領3628元老年
年金給付。
另外,政府應負擔的4成保費,但自2014年起就沒有繳,反而逐月向國保基金借錢繳保費
,次年再編列預算繳前一年的保費。
原催繳配偶年收入逾200萬者 今年改欠費超過60個月者
對於一般欠費被保險人,無法向政府一樣向國保基金借錢繳保費,本人欠繳無罰則,僅會
按郵局1年其定存利率收取利息,欠費達3000元以上且年所得50萬元以下可申請分期。另
外欠費者的配偶若無正當理由(如家暴等),恐吃上3000元到1.5萬元罰單。
勞保局曾鎖定配偶年收入達200萬元以上者催繳,但官員說,因財政部對個資使用有意見
,去年起就不再以配偶年收入篩選,改以「現在仍是國保被保險人、且欠費超過60個月以
上者」。
勞保局說,預計9月中旬起對符合資格的200名欠費者本人開出催繳單,30天內若沒繳,就
會對欠費者的配偶開出催繳單;配偶30天內再沒繳,就會對配偶開出罰單,限期30天內繳
納罰鍰,否則就會將罰鍰函送強制執行。
勞保局說,若是初犯將罰3000元,之後欠費者本人新增12個月欠費仍未繳清者,配偶罰鍰
將提高到6000元,以此類推,最高1.5萬元。依勞保局統計,過去1600名遭催繳的配偶中
,有1289人已繳清,被罰3000元有459人,被罰6000元有92人,9000元有33人,1.2萬元12
人,1.5萬元有5人。
老婆有錢卻是老公被罰 「新門檻」房產逾500萬配偶免負擔
《蘋果新聞網》曾獨家報導,有被罰的丈夫提出爭議審議,指老婆做坐擁8位數遺產,卻
害他被罰不合理。衛福部今年7月修改相關辦法,被保險人年所得達50萬元以上,或個人
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500萬元以上,就應自行繳納國保保費,配偶不用負擔。
勞保局說,因衛福部7月已經修正相關規定,今年若欠費者年收入或財產符合相關規定,
配偶就可以免罰;但要配偶舉證另一半(欠費者)的收入才行。
保險專家:釜底抽薪之道 刪除配偶連帶責任
社會保險專家、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創會理事長張凱翔說,要配偶證明欠費者本人財產有
多高,配偶才能免罰,不但把舉證責任轉換給配偶,也讓社會資源無形中浪費。雖然《民
法》規定夫妻有扶養義務,但「拿錢的大家都要,要繳錢的誰要?」冤有頭債有主,政府
應修法刪除國保的配偶連帶責任,才是釜底抽薪的辦法。
民眾陳小姐說,即便夫妻,可能都很難知道另一半的收入或財產情況,現在配偶不但要因
另一半的不繳費行為被連帶處罰,配偶還要去證明另一半的收入有多少來換取免罰,是認
為夫妻吵架的話題還不夠多嗎?政府根本在製造家庭糾紛,規定非常不合理。(唐鎮宇/
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906/RVXKVXD3QRE7FCHLM7IMFPAH6A/
6.備註:有人繳這個嗎? 10年大限也快到了 萬一配偶被罰怎麼辦?
當初立這條法的立委在想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