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LTN
2.記者署名:
張文川
3.完整新聞標題:
「蘿莉控」送虛寶騙9女童拍裸照 認罪願賠獲輕判5年
4.完整新聞內文:
30歲謝姓「蘿莉控」在網路遊戲以送虛擬寶物為由,引誘9名女童拍裸照供他欣賞,甚至
誘騙一名10歲女童到府幫他口交並拍下過程;新北地院判謝男5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維
持原判。(示意圖)
2020-09-06 16:56:5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30歲謝姓「蘿莉控」在網路遊戲以送虛擬寶物為由,引誘9名10至12歲女童拍攝裸照供他
欣賞,甚至誘騙一名10歲女童幫他口交並拍下過程;新北地院考量謝男認罪且已與其中2
童家長和解,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謝男5年有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日
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9年間謝男在網路遊戲留言區刊登:「送禮物,有條件,能色的女生再加,
先說幾歲」,或直接與未成年少女遊戲角色對話,承諾如果能夠提供裸照,將贈送遊戲道
具作為禮物,引誘少女們拍攝裸照。
檢警查出,總計有9名10至12歲兒少受騙,傳送裸露下體、胸部等部位的裸照或影片供謝
男欣賞。不僅如此,一名12歲少女A女除了傳送裸照給謝男,還被拐到謝男住處幫他口交
,謝男還將過程錄影下來。
謝男被捕後坦承犯行,並與其中2名被害女童家長達成賠償和解,其他7位未能達成和解。
一審新北地院考量謝男並沒使用強暴、脅迫手段,且無前科,出庭表達願彌補過錯的犯後
態度,今年4月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合併判處
謝男應執行5年徒刑。高院二審日前宣判,維持5年刑期。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3fb7pe5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