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東森新聞雲
2.記者陳羿妏
3.完整新聞標題:
妻兒都外出!80歲翁「四度侵犯」菲傭…被逮喊:基於同情幫她發洩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80歲鄭姓男子2018間見妻子、兒子都外出時,分別對菲律賓籍傭人小花(化名)猥
褻3次、性侵1次。事後,小花決定不隱忍,拿出遭侵犯的錄影檔案報警提告。不過,鄭男否
認犯行稱「我是基於同情來幫她發洩她的性需求」,但法官不採信。對此,民事部分高雄高
分院日前審理後,判鄭男賠120萬元確定;刑事部分鄭男一、二審皆被依強制猥褻、強制性
交罪判5年8個月,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
判決指出,鄭男2018年1月19日請兒子聘雇小花到家中照顧妻子,以及整理家務,孰料,小
花才剛到鄭家一個月,便遭鄭男「四度騷擾」。第一次為2月15日至20日、農曆新年期間,
鄭男趁發紅包時,抱住小花並藉此撫摸其胸部,小花趕緊將鄭男的手拍落,鄭男才住手,但
自此之後,小花防備心加重,隨時拿著手機自保。
第二次為5月14日時,鄭男裸上身,趁妻子熟睡時,跑到小花房間,正面環抱小花,在小花
耳邊喊著「我聞一下」、「我聞聞看」,同時發出親吻聲音,將手順勢滑至小花下體撫摸;
第三次為5月15日時,鄭男再度跑到小花房間,抱住小花,並狂吻其脖子,猥褻得逞。
第四次5月18日時,鄭男更是變本加厲,見家人都出門時,呼喊小花上樓,小花為自保,預
先把手機擺在樓梯口,並開啟錄影功能,而鄭男因見小花遲遲未上樓,不但下樓以強拖方式
把小花拖進2樓房間,還把小花整個人甩到床上磨蹭一番,再強行硬上。事後,小花不甘被
這樣對待,持鄭男使用過的衛生紙團,及錄音檔報警提告。
鄭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把小花當作女兒看待,兩人每晚睡前都會親親、抱抱,還堅稱「有
次她說腰痛將褲子拖(脫)掉,顯露出屁股,我以為她有性愛的需要,便順勢將手放進她的
性器」、「我知道年輕人會有需要,我是基於同情來幫她發洩她的性需求」、「我這樣做是
幫助她發洩」等語。
法官勘驗驗傷證明、錄影檔案及偵查過程,確認鄭男犯行,另認定小花陳述時始終不停哭泣
,甚至當庭抱著社工大哭數分鐘,可見小花內心受有極大委屈。對此,民事部分,小花要求
鄭男賠償250萬元,而一審橋頭地院審理後,判鄭男賠120萬元為適當,案經上訴二審,高雄
高分院日前維持原判,全案確定;刑事部分,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鄭男被依強制猥褻、
強制性交罪判5年8月,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09/1804614.htm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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