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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翊婷
襲胸男關12年「強制治療」還是會襲胸 委員無奈吐4字!建議放人
現年42歲的盧姓男子19年前涉犯乘機猥褻、幫助詐欺等罪,入獄服刑完畢後轉送至台中監
獄附設培德醫院進行強制治療,然而,他每次評估都被認為再犯率未降低,整整12年都無
法回家與家人團聚,就連參與評估的委員也在建議欄中寫明,強制治療時程已屆9年「黔
驢技窮」。對於是否該放人,台中高分院以及台中高分檢看法不同,不過,檢方本月4日
態度大轉彎,並向法院聲請停止治療盧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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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監獄。(圖/翻攝自Facebook/法務部矯正署台中監獄)
在7月29日的判決中,盧男主張他先前因為觸犯乘機猥褻罪,被判刑3年5月有期徒刑,
2008年3月26日入獄服刑,直到2011年6月26日縮刑執畢,接著改到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
進行強制治療,不過,每次評估他的再犯率都沒有降低,最新一次是在今年的3月27日,
檢方因為對他的強制治療鑑定及評估結果報告書中有關治療前、後再犯率均無降低的部分
有疑義,所以沒有向法院聲請停止強制治療。
盧男接著指出,強制鑑定及評估結果報告書內第3項所列項目PRASOR及M nSOST-R,中文名
稱分別為性犯罪再犯危險快速評估表、明尼蘇達性犯罪篩選評估表,這兩大評估表內所列
的題目幾乎都是靜態因素(即過去發生無法改變的事),所以不論他治療多久,評估表分
數都不會改變,再犯率當然也不會下降,「我長期陷於監禁的恐懼中,不知何時才能返家
與家人團聚,我入監服刑至今已超過12年,也為自己的犯行付出慘痛代價,實在沒有繼續
接受刑受治療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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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男希望停止強制治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而依據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今年度第3次的刑後強制治療處所治療評估小組會議紀錄內
容來看,13名委員中有12人同意「受處分人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甚至還在後續治療建議
欄中載明,「社區監控及社區治療、強制治療時程已屆9年,黔驢技窮」,可以改採服用
藥物換取不犯罪行為、出所初期密集持續接受心理治療及輔助電子監控等方式改善狀況。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原先台中高分院以及台中高分檢對於要不要放有襲胸前科的盧男
出去,一直抱持不同意見,法官認為檢方沒有考量到委員們的意見,也沒有去尋找是否有
強制治療以外的其他方式,近日雙方終於達成共識,檢方也一改先前的態度,主動在本月
4日向法院聲請停止強治療。假如順利獲得同意,盧男就能重獲自由、回歸社會。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10/1805393.htm#ixzz6XauSYypS
備註:治不好只好放了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