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10點檔》妙齡女遭輪姦再焚屍 3男竟因「可再教化」逃過死刑
講可教化都是凹的啦 法官不是上帝 醫師更不是怎能鑑定跟判定一個人能不能再教化
其實觀察最近法院的判決 可以得出 當初台南殺童案的兇嫌說的是真的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86661
一如兇手預言,殺一、兩人果然不會判死!曾姓男子一○一年在台南湯姆熊遊藝場把十歲
方姓男童誘騙到廁所後割喉殺死,落網後還嗆「殺一、兩人不會判死刑」,歷審均以他罹
患精神疾病而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認為,曾男多年來飽受身心疾病之苦,預謀殺人
犯行仍有教化可能,另審酌兩公約規定,昨判無期徒刑確定,曾嫌果然逃過一死。
只是法院不願意承認這一個殺人犯 所觀察的法院事實而已
管你是 殺父殺母殺曾祖父母殺警 還是 集體殺姦殺仇發財殺 隨機殺人
只要殺一兩個人以內的案件 民進黨執政這幾年法院怎麼想辦法凹 就是不會判死啦
喔 唯一的例外就是故意開車撞死律師跟自己老婆那一件 有判過死 但後來也推翻了
基本上你在法院在法官面前有求饒的 都會判你有悔意 有教化可能啦
只是近期更誇張一點 法院直接用 思慮失調跟毒後或酒後說你心智缺陷不能辨識自己行為
直接判無罪 (以前大概是用有精神疾病所以不判死刑)
所以這個案子管你輪姦還是集體圍毆殺人 死的只有一個人 要判死刑根本做夢
醫院鑑定說可以再教化我快笑死 醫院鑑定不就是只能確定他有沒有精神疾病而已
如果醫院鑑定不能再教化 不就表示這些人更不可以判死刑 因為都有精神病嘛
你要法官判這些人通通死刑 除非死的法官同業或是法官子女啦
結論就是 可教化,哪次有說不可教化了 才殺一個人哪裡不可教化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