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24日,林春雄、黃曉雲、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等5人,經由台大醫院精
神
: 鑑定結果,認定5人仍有「可再教化」的可能性,並且法官認為5人所犯下的罪,屬於殺
人
: 不確定故意,並不完全符合國際公約所指的「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不能被判處死刑
先姦後殺一個未成年少女
然後再焚屍
並且還是多人夥同
你用不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
不判死刑
我真的就想問問
法官你是整天在審理
德州電鋸殺人魔
還是連續殺人食人魔
如果你整天都審理這種驚天大案
那我覺得合理
幹
但你有嗎?
不都在審酒駕
先姦後殺加焚屍
都不算情節最重大
你是在審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