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死刑、死刑犯 ??

作者: woominin (沒事就好)   2020-09-10 10:43:20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明就有明確的法源,可以處死刑
為什麼還要搞什麼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不是最嚴重的罪 不能判死
大法官有針對何謂最嚴重,何不謂最嚴重做解釋及定義嗎 ??
國際社會一直在吵的 廢死廢死,不就是把人權放到最大化了
那一個殺人犯,這可是奪走了 所謂最大化的人權了
這樣還不叫最嚴重的罪,什麼才是最嚴重的罪 ?? 真心不懂
拿前面那個少女的案子來說就好了,這還叫可教化…WTF
法官的判審標準到底在哪 ??
有ptt鄉民是在當法官or檢查官 可以說說的嗎??
再來就是死刑犯,到底為什麼法務部要拖著不執行
都判死了,趕快拖出去呀,為什麼要在那拖台錢??
作者: Roooz (Roz)   2019-09-10 10:43:00
整天只想判死刑 臺灣果然不是進步國家
作者: ah937609 (客兄)   2020-09-10 10:44:00
法務部 沒種
作者: yam30336 (低恩ㄟ)   2020-09-10 10:44:00
永遠可教化啊,只有死人才不能教化
作者: joker7788996 (喬克七八九六)   2020-09-10 10:44:00
五樓受肛刑每天被五十名猛甲狂肛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20-09-10 10:46:00
因為這還沒有成為重要議題今天要是大家像洪仲秋這樣上街頭~自然會成為社會矚目案件..政治方面也會被重視才會有人認真思考這些問題不然他門不會想沒事情惹事情都是混口飯吃罷了
作者: gn01693664 (十幾分鐘)   2020-09-10 10:50:00
共時性聽過嗎?
作者: arishina (weishin)   2020-09-10 11:14:00
有不想讓你關注的事情時再執行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0-09-10 11:23:00
死刑犯要等政府需要轉移民眾注意力的時候在槍決 這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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