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天
2.記者署名:
林俊翰
3.完整新聞標題:
妙齡女遭輪姦再焚屍 3男竟因「可再教化」逃過死刑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Z1EfPZg
主嫌林春雄曾威脅少女:「現在有2個選擇讓你選,1個是被我們殺死,另一個是被我們輪
流強暴
新竹縣竹東鎮在2015年5月17日時,發生一起14歲國二少女慘遭先姦後焚屍的重大刑案。
此案件的導火線是,少女在網咖與1名11歲的謝姓女童發生口角,謝姓女童心有不甘,因
此烙來自己的乾爸媽林春雄和黃曉雲,來為自己出一口氣,少女先是被謝姓女童騙出網咖
後,立即被林春雄7人合力帶到竹東鎮大同國小旁步道毒打一番,隨後帶到河濱公園竹林
大橋下,由其中3名男性輪流強暴,再將少女進行焚屍。破案關鍵在於謝姓女童因報仇雪
恨後,在隔天的晚上向1名少年炫耀殺了少女,才讓整起慘忍案情曝光,全案因不符合國
際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無法判處5人死刑,最終以強制性交而殺被害人罪名,將
林春雄5人(林春雄、黃曉雲、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判處無期徒刑。
邱姓少女本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據學校老師的說法,少女的個性極為溫和善良,她平常
也喜愛到網咖上臉書消磨時間,不料喜愛到網咖的這項休閒活動,卻是造成她被姦殺的原
因。案發當時,少女因和1名11歲的謝姓女童,在網咖發生口角,這名謝姓女童因心有不
甘,直接打電話給林春雄訴苦,林春雄立即朋友,7人直接前往謝姓女童所在的網咖,謝
姓女童先是拐騙少女出網咖,隨後林春雄聯同黃曉雲、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將少女
帶至東鎮大同國小旁步道毒打一番,其間謝姓女童還趁機發洩狂歐少女,隨後再帶往更人
煙稀少地方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先是使用硬石頭狂打,還恐嚇威脅少女說出:「現在有
2個選擇讓你選,1個是被我們殺死,另一個是被我輪流強暴」。
少女因想活命,不得已只能失身被3位禽獸男性輪流硬上,林春雄黃曉雲還不斷噁言相向
,完事後將少女丟在原地,竟還開心的跑去歡唱,過沒多久,其中2人(陳哲儒、古志強)
返回案發現場,驚見少女已經斷氣身亡,隨後聯繫其他人前來,並將少女的臉部毀容,隔
日再買來汽油將少女焚屍。
少女慘遭輪暴焚屍後的1天,謝姓女童在18日的晚上8點,對著1位工地少女大肆炫耀,還
不經意的將整個殺害過程告訴少年,少年驚覺有異立即告訴自己親人,這名親人尋著自己
姪子的話,嘗試在少女被焚屍的地方尋找屍體仍未果,他馬上告知少女所讀的學校,學校
聽後立即報警處理,警方檢調小組事後果真在竹林大橋下發現少女屍體,並將其犯案7人
逮捕歸案。
2019年12月24日,林春雄、黃曉雲、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等5人,經由台大醫院精神
鑑定結果,認定5人仍有「可再教化」的可能性,並且法官認為5人所犯下的罪,屬於殺人
不確定故意,並不完全符合國際公約所指的「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不能被判處死刑,
然而5人因對逼迫少女進行強制性性交殺害罪名,和針對造成少女的痛苦和恐懼程度來看
,並不能被歸類於正常人,因此裁定5人均為無期徒刑,致於同夥的2名9歲和11歲少女,
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定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3g6p3bg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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