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不少犯罪的新聞
有些兇手都有一些所謂的「精神上的問題」
最近留意到的都是台大醫院的精神鑑定
你說因為精神上的問題
導致無辨識能力那種,判成無罪
雖然結果令大多數的民眾不滿
但是至少說法合理
只是 "無辨識能力" 的判斷為何?
這個就是比較專業的問題了(我們這邊先不討論)
剛剛看到一個新聞是
幾個大男人把一個女學生姦殺 + 毀屍
結果台大醫院的精神鑑定結果可以判成.....可教化?
所以是怎樣的結果可以判成可教化?
那不就表示精神鑑定的結果
是沒有什麼無辨識能力問題的嗎?
真的要說是可教化的話
至少也要掰個有悔意之類的才比較合理吧?
可以從精神鑑定結果知道可教化是那招?
有沒有對精神鑑定or法官判決
稍微有研究的朋友可以分享一下嗎?
話說這個.......
應該是跟什麼台灣價值沒什麼關係吧?
除非有人可以確定知道
兇手當時有儲值所謂的 "台灣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