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聯合
記者署名:白錫鏗
新聞標題:女直播主控遭粉絲性侵 證人稱親親抱抱像情侶判無罪
新聞內容:
2020-09-11 06:59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詹男是網路女直播主小蘋的粉絲,兩年前到KTV唱歌,再到串燒店吃消夜,然後到摩鐵過夜
,小蘋指控對方趁她酒醉性侵害,證人串燒店老闆證稱他倆有親親、抱抱,看來是對情侶在
談戀愛,至摩鐵自行上下車,台中地院法官認單憑小蘋單方指證,難以證明她遭性侵害,判
詹男無罪。可上訴二審。
檢方起訴指出,曾擔任網路女直播主小蘋等人,2018年7月27日晚間,前往台中市「錢櫃KTV
」唱歌飲酒,同日晚間她的粉絲詹男獲悉後,遂自行前往該處與小蘋一同唱歌飲酒。
同日深夜歡唱結束後,他們共同搭車抵達中市1家串燒店吃消夜、喝啤酒(約10餘瓶大瓶裝
),直至28日凌晨結束後,該餐廳老闆駕駛私家車搭載詹男及酒後意識不清的小蘋至摩鐵過
夜。
7月28日凌晨,雙方入住摩鐵216號房間,詹見小蘋當時已酒醉不省人事,不能且不知反抗,
性侵害被害人得逞。
被害人小蘋離開KTV後,兩名友人因遍尋不著她,透過手機定位系統,發現小蘋定位地址出
現在汽車旅館附近,旋即報警前往處理,並以通訊軟體LINE持續撥打電話予小蘋約2、30通
,經她接聽電話並告訴所住房號後,友人再會同警方進入摩鐵,發現小蘋與詹共處一室,現
場經隔離訊問,並帶回警局調查。詹男坦承與她發生性關係,但否認乘機性交,辯稱對方沒
有酒醉不省人事,並稱經對方同意。
證人串燒店老闆證稱「他們在別的地方已經有喝了,到我們店就已經手牽手走進來,他們在
裡面有親親抱抱喝酒聊天,後來就說要走,要裡面的員工叫計程車,要去汽車旅館,問我最
近的汽車旅館在哪,我想說很近,就載他們過去」。
老闆又證稱「我當時認為他們是男女朋友,在談戀愛,他們看起來像是一般男女朋友的樣子
,有抱著聊天喝酒。有親嘴、抱著」、「她走路正常,跟一般沒有喝酒的人相較之下是走路
會有點斜斜的,但都自己講話,走路都很正常」。
合議庭審酌,詹男在串燒店內,多次與小蘋親吻,她均無反抗,且她知悉欲前往汽車旅館後
,仍可自行上車下車,應是男女間的自然發展,有意與他為性交行為,難認他乘機性交犯行
,因此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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