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738理由書節錄:
故系爭規定二、三、四所為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
一千公尺、九百九十公尺、八百公尺以上等較嚴格之規定,尚難謂與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原
則有違,其對人民營業自由增加之限制,亦未逾越地方制度法概括授權之範圍,從而未牴觸
法律保留原則。至系爭規定二另就幼稚園、圖書館,亦規定應保持一千公尺距離部分,原亦
屬地方自治團體自治事項之立法權範圍,亦難謂與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原則及法律保留原則
有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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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認為 地方的標準若比中央嚴
就法律保留層面是可以忍受的
換言之 萊克多巴胺的標準較嚴不存在與中央法規牴觸的疑慮
僅存在設下這樣的標準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中央要不要進口 地方的標準怎麼設
其實我都可以接受 給我便宜的豬肉就好了
但是你今天提出了釋字738還給我胡亂解釋
這我就不能忍受了
建議你直接動用防疫條例第七條
看看誰敢違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