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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路被閃燈驟停
申訴被法院駁回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一名花姓汽車駕駛,去年2月晚間行經彰化縣的台76線快速道
路,疑似因車速過慢被後方車輛閃燈,「怒火中燒」,突然在車道中線驟然停車,因嚴重
違規駕駛,被國道警察開罰1萬8000元,違規記點3點,吊扣汽車牌照3月,還得參加交通
安全講習,但花某不服裁決,提出申訴,理由是「對方一直閃不停,我是被逼停車制止,
屬於正當防衛」,他認為自己不是惡意,警方不能罰他這麼重,「我罪不至死」,審理的
彰化地院認為處罰於法有據,駁回花某的申訴
不過法官是獨立個案審判
我覺得原PO還是可以申訴
希望原PO申訴能成功
不過在隧道停車很危險
下次真的要小心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