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件事情我之前也有討論過
實價課稅完全沒問題的
就是讓『所有權人』決定自己房價多少
然後決定後的房價作為課稅的依據
你可以認定台北市精華區房子一間一千萬
你也可以認定南部的桃園公寓一間一千萬
隨你高興都沒問題,認定多少,就用多少去算房屋稅。
上述是持有稅的部分,下面我講交易稅。
如果你未來要賣房子,搭配現在的房地合一稅
低報不少的屋主,實價課稅下去,你短時間內賣房子,需要繳超高額的得利稅
反之,貼在合理行情附近,賣掉也繳不到什麼稅。
不過缺點就是,未來人人有獎,持續繳高持有稅,或是痛一次得利稅。
除非你永遠持有那間房子,不然你遲早要面對這個問題。
總之,有時候是動腦問題
不是什麼東西都沒有配套方案,沒有任何方式可以去討論的
先射箭再畫靶,先噴你一堆~ 扯淡?
高稅率只能用在房價低的地方?
紐約、舊金山房價低了? 還是稅率低了?
我只能說沒錢繳稅,就代表他不適合住在這裡,歐美都有分貧民、黑人區了
台灣一堆低端住在台北市,撿資源回收,死賴著不走不給都更...
難道你認為這樣子才是合理的?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你這篇就純扯淡
: 高稅率可以在什麼時候用
: 房價低的時候
: 假設合理房價是現在砍半
: 那麼大安區老公寓 2000萬 的 砍半的 1%
: 是一年 10 萬
: 嗯 如全球房地產稅來看
: 也許自住再給點優惠這樣
: 那還算是在一個合理的數字
: 問題是現在已經漲到 2000 萬來
: 那當初可能 500 萬入手的
: 你變成要他付 1% 一年 20萬
: 那相當於當年來說 這變成了 4%稅率
: 那我買房子時還要能通靈、
: 知道未來會漲到我負擔不起?
: 當然 你說以購入價格來課
: 但偏偏以前就沒有實價登錄
: 這筆爛帳到底要怎麼算 所有舊房子以公告地價起算?
: 那保證老房以後都不用都更
: 因為大家都不會想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