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開外掛玩「新楓之谷」遭停權 玩家控損15萬虛寶交易敗訴
4.完整新聞內文:
線上遊戲「新楓之谷」的一名陳姓玩家,指控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他使用
的3個遊戲帳號有使用外掛程式為由,逕行對他停權,卻未舉證,他在虛擬遊戲中的角色
、道具與寶物變賣子價值至少15萬元,提告請求回復遊戲帳號使用權,台北地院日前判陳
男敗訴,可上訴。
陳男控訴,2016年7月,他突然接到遊戲橘子的電子郵件,以發現他使用A帳號有使用外掛
程式,禁止他再使用,他當時忙於課業因此僅向台北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本案爭議進
行調解,未進一步提告,未料去年4月,遊戲橘子又再稱他使用的B、C帳號也有用外掛程
式,鎖住他的帳號。
陳男主張,自己並無使用外掛程式練功,遊戲橘子卻無視他在遊戲中所使用的遊戲角色經
培養,已有3隻遊戲角色等級達250級以上,依虛擬遊戲寶物的拍賣網站寶物交易網的資料
,250級的角色出售市價可達2萬5000元,另加上他的道具與寶物,遊戲橘子違法終止系爭
契約的行為,害他至少損失15萬餘元,要求回復遊戲帳號使用權。
遊戲橘子則指出,「新楓之谷」有諸多外掛程式可達成異常遊戲行為的效果,增加操作優
勢、獲取相當利益,及提升遊戲中虛擬的社會、經驗地位,破壞遊戲公平性,公司於遊戲
中設有原廠外掛偵測機制,發現陳男使用外掛程式,因此依契約向玩家通知後終止系爭契
約,此外,契約也規定,玩家不得私自將遊戲帳號或道具於網站販售並獲利,陳男以此向
公司請求賠償,行為不可採。
法官當勘驗遊戲橘子的蒐證影片及異常數據紀錄,認定異常情形非遊戲設定本身可致,非
使用外掛程式無法達成,陳男違反契約規定,駁回其請求。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9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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