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道問個小問題
常常深山內有些廢棄的空屋
被人打卡成深山秘境
或是被大學生當成迎新活動的探險夜遊
屋主已經鎖門還被人撬開門鎖進去
如果探險者在屋中出意外跌倒摔斷腿
請問屋主會
1. 被探險者控告過失傷害
2. 控告探險者擅闖民宅加毀損
3. 1+2
請問有法律人可以為我解惑嗎?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0-09-14 08:35:00五樓跟六樓發生中出意外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9-14 08:35:001.2沒衝突,1不是不可能,看你怎舉證,地主有管理責任,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20-09-14 08:35:002
作者:
HJC6666 (帕修)
2020-09-14 08:36:00只有2好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9-14 08:36:00但因為是"被撬開",所以責任理論上不再地主身上。
作者: applez (applez) 2020-09-14 08:36:00
台灣1的機率比較大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20-09-14 08:36:00私人土地 你本來就不該出現在那裡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20-09-14 08:37:00地主都鎖門了,你還進去,告你竊盜我藏的價值50億鑽石剛剛好
作者: poqwiuer (robert) 2020-09-14 08:37:00
不管啦 人家摔斷腿 不然你檢討被害者?^_^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9-14 08:37:00今天下游有設立警告牌子,其實就少掉大部分責任。沒設立就還有得吵。
只有2. 但如果你設計機關殺死闖進的人,那就變你有刑責
作者:
Urbina (フェスタ)
2020-09-14 08:39:00看誰律師比較強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9-14 08:42:00看情況,公告是屬於太廣無法管理才能這樣,那是最低限度但如果土地小,危險性相對高,那公告就不夠。像如果地雷區,不圍起來一樣能告,哪怕你有弄告示牌在那。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0-09-14 08:46:001不會成立啦,編題目也編好一點的
多年前有個站採光罩抽菸意外跌落的,附近沒公告就被告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9-14 08:49:001.不會成立,是必須證明自己有鎖門。都廢棄空屋,還摔斷腿,對方可以故意說根本沒有鎖。這就不見得不會成立。所以告示牌和巡查鎖頭,其實有必要。老實說會進私人土地出事還提告的。不太可能是正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