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uets (guets)
2020-09-14 11:18:18法律人快進來替大家解惑
究竟放警告後的責任歸屬怎麼判
大家都有過愛偷吃東西的室友 這類經驗吧
以前有個人每次放冰箱的東西都被不知哪個室友吃掉
就乾脆在下一個食物裡下毒 包裝上寫了"有毒勿偷吃"
結果還是被吃了 中毒住院 還告被偷吃食物的人
結果好像還是判被吃的人有罪要賠耶
啊幹都寫了有毒還去吃 這樣也有事
照這神邏輯 無限延伸 那麼方唐鏡叫人打他 你應要求打了 結果你被抓去關?
作者:
dslite (呼呼)
2020-09-14 11:19:00有上法院才有錢賺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20-09-14 11:19:00
當然是罰那個警告牌了
作者: lewisk 2020-09-14 11:19:00
跟法律人講邏輯?
危險的東西你要自己保管好不是放在大家都能拿到的地方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20-09-14 11:21:00你是不是在諷刺政府放瘦肉精美豬?
作者: spring53287 (杉米司) 2020-09-14 11:21:00
以後禁地都比照51區管理,進入警戒範圍格殺勿論
毒物放在冰箱那個案例如果你不懂或根本沒看判決,就不用再想要用那個案例的概念來延伸了。你根本連你自己舉的例子都不懂還要討論什麼
作者:
BoXeX (心愛騎士團異端審判騎士)
2020-09-14 11:41:00抱歉樓上 garbage in garbahe out 我們只管你們的產出反正你們也只想拖時間而已 看完發現邏輯錯誤 你們是不是又要叫人看理論了
作者: marknm 2020-09-14 11:43:00
違反集遊 舉牌後被驅趕碰撞受傷 政府何錯之有?照很多人的邏輯
B大你到底想說什麼? 你是要討論那一個案件還是只是抱怨許多案例不符合你的期待或者你不能明白?
作者:
BoXeX (心愛騎士團異端審判騎士)
2020-09-14 11:47:00其實法律人整天說人滑坡 自己也愛滑起來嘛我只是在呼籲大家不要掉進你們鬼打牆的陷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