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的問題
是人把這些字定義為負面詞
求和其實根本沒什麼
求和確實是去尋求和平
但是一堆人早就把求和當作是負面詞
我舉個例子
你可以去對老外罵fuck your teacher
幹你老師
但是,老外一定覺得黑人問號
要幹就給你幹
關我屁事
以前的人尊敬老師
尊師重道
所以聽到要幹你老師會很生氣
現在的人聽到幹你老師
相信一堆人也是無感
甚至覺得50路你也吃得下去
噁心
再舉一個例子
中國人
這三個字以前在台灣
是堂堂正正驕傲的意思
結果現在變成過街老鼠
沒人願意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同理
台灣人這三個字
在台灣是普通到不行的普
結果這三個字去到外國
就變成台獨份子的意思
所以很多台灣人去到外國
都不敢說自己是台灣人
只敢回答自己是中國人
甚至不小心說出自己是台灣人
例如子瑜
就馬上道歉喊對不起
我是中國人
※ 引述《Townshend (Pete)》之銘言:
: 如題
: 尋求饒恕可簡化成求饒
: 尋求配偶可簡化成求偶
: 尋求救援可簡化成求救
: 尋求同情可簡化成求情
: 就是尋求和平不可簡化成求和
: 想想中國文字還真是博大精深
: 還是應該簡稱"尋和"
: 不過好像沒聽過這個用法
: 有沒有語言學家可以解釋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