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露營遭沖走釀4死 律師:符合國賠條件

作者: xxox (O-O)   2020-09-14 14:30:06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2020-09-14 14:25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
3.完整新聞標題:
有告示牌仍露營遭沖走釀4死 律師:符合國賠條件
4.完整新聞內文:
台電大觀發電廠武界霸閘門昨天清晨因不明原因放水,導致來自台中、在溪邊露營的兩家
人遭暴漲溪水沖走,釀4死悲劇,因該處是禁止進入的區域,引發各界針對該案是否構成
國賠的討論?律師林柏宏表示,台電公司的水壩排洪閘門屬於公共設施,若有管理不周、
設計疏失,人員故意或過失導致排水而造成人命損害,就構成國賠條件,不因有立警告牌
而免責。
林柏宏表示,構成國賠法的要件就是公務員因故意或過失,以及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疏
失,而侵害人民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者,就負有國家賠償責任,另外國賠法在去年12
月也修訂,公共設施若委由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期間若因管理有欠缺,侵害人民生命、
身體、財產或自由者,國家也負有賠償責任。
林柏宏說,就台電武界壩放水案造成4死案,台電武界霸排水閘門是公共設施,因人為或
其他因素,導致放水而溪水暴漲,下游露營的人因此遭沖走而喪命,當然有構成國賠條件
,不過應該負擔的責任多寡,則需依照事後調查釐清。
雖然該處有設置禁止進入或禁止露營的標語,但台電公司不得據此而主張免責,但民眾在
禁止露營的地方露營,而遭沖走,屬於民法規定「與有過失」的責任,台電公司當然也可
以據此主張可免除部分責任,但不能完全卸責。
林柏宏表示,以行人闖紅燈為例,若有人不怕死任意闖紅燈,就代表其他騎車或開車的用
路人,有權力將闖紅燈的行人撞死而免責嗎?當然不是,其他用路人仍有注意車前狀況,
遵守交通規則、速限等相關責任,如果用路人真的窮盡一切可能,仍無法避免撞到闖紅燈
的路人,才可能主張免責,不過都需以個案認定。
另外,民眾上山、下海若發生意外,是否能請求國賠?若民眾遭侵害生命、身體、自由或
財產,是天然而非人為造成,視個案狀況,國家或可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因國賠法規定,
開放的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的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
物為適當的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58914
6.備註:
臥軌死的可以申請了吧?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9-09-14 14:30:00
律師刷存在感
作者: Leesanity (無畏)   2020-09-14 14:31:00
法律日常
作者: headcase (仙人掌上的肥肥)   2020-09-14 14:31:00
ㄏ 都給文組法律人講就好 低能文組
作者: baiya   2020-09-14 14:31:00
加油 快去告台電 成功 55分
作者: casco5566 (卡斯摳)   2020-09-14 14:31:00
律師也是有兩光的
作者: odsan (安東尼尼)   2020-09-14 14:31:00
作者: KillerDoll   2020-09-14 14:31:00
?
作者: toolittle (littletoo)   2020-09-14 14:31:00
.........
作者: eko112 (飄阿飄)   2020-09-14 14:32:00
律師的話聽聽就好。最後還是法官去判 XD
作者: kutkin ( )   2020-09-14 14:32:00
鄉民:律師法盲
作者: cityknight (黑色法蘭西)   2020-09-14 14:32:00
低能麥來亂
作者: HJC6666 (帕修)   2020-09-14 14:32:00
翻譯:法盲閉嘴
作者: preisner (ppp)   2020-09-14 14:32:00
律師當然要這樣講, 這樣才有生意啊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20-09-14 14:33:00
要收費接案子當然要給個希望
作者: taiwansoul (台灣魂)   2020-09-14 14:34:00
當國賠法第3條第3項塑膠?
作者: watameki (猶罕)   2020-09-14 14:35:00
法官99%判台電要賠啦,只是不會賠很多
作者: coolrgin (超級奶爸爸)   2020-09-14 14:35:00
律師說不符合國賠就沒生意了
作者: linbsing   2020-09-14 14:35:00
呵呵
作者: ccmvic (Vic)   2020-09-14 14:37:00
817覺青崩潰中
作者: chrisme0423 (好傻子)   2020-09-14 14:38:00
一堆似是而非的法條就是創來鑽漏洞用的 都變自由心證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20-09-14 14:39:00
可提啊 不會贏就是了
作者: sunnyyoung (搔你癢)   2020-09-14 14:40:00
好 律師賠
作者: tux80420 (小陳)   2020-09-14 14:43:00
你誰
作者: ryrp (RyRp)   2020-09-14 14:44:00
打贏打輸律師都有得賺 當然鼓勵國賠了
作者: oliver81405 (苦瓜)   2020-09-14 14:46:00
放屁
作者: mm58307533   2020-09-14 14:48:00
就真的符合呀==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20-09-14 14:49:00
道德魔人崩潰..這事情怎麼看都賠定了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20-09-14 14:51:00
應該會賠啦 只是應該賠個意思意思吧 不會太多
作者: ufo15526368   2020-09-14 14:52:00
中肯。死亡原因當然與台電洩洪有直接因果
作者: chiyuan (Lin)   2020-09-14 14:54:00
https://i.imgur.com/p2C14PI.jpg這樣講家屬才會去找他打官司啊
作者: flaneurbk (123456)   2020-09-14 14:55:00
奇怪了,通篇只會檢討台電,怎麼不檢討一下父母過失?
作者: bdbpzcatqpq (軟趴趴)   2020-09-14 15:20:00
律師就是靠這個賺錢啊
作者: gx8759121 (西瓜豬)   2020-09-14 15:32:00
這個有打100通電話道義上要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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