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萊豬的7天預告期
到科技偵查法的5天預告期
時力認為這種突襲修法、閃電預告
不應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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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New Power Party
法務部於9月8日預告將制定《科技偵查法》,公告草案內容並給予5天預告期。消息一出
,不免讓人質疑,如此重大的法案只有短短5天預告期,是否能充分匯聚各界意見?
2016年,行政院發布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應公告60日的函文,其目的為落實開放透明政府
,即便因有必要而縮短時間,也應於公告時說明縮短時間之理由。
然而近日美豬美牛的行政命令預告期僅有7天,已引發許多爭議,如今法務部更有樣學樣
,《科技偵查法》草案的預告期縮短到只有5天。再者,目前立法院仍在休會期間,政府
屢趁國會休會時突襲重大政策或法案,這是企圖規避立法權的監督,實非民主政治的負責
表現。
法務部為因應科技發展、偵查犯罪所需擬制定《科技偵查法》,然而這部法案恐對人民的
通訊秘密自由、隱私權產生重大影響,理應廣納各界的意見並且審慎評估草案內容,但法
務部卻突襲修法、閃電預告,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針對《科技偵查法》草案,法界人士亦發表異議。台北律師公會就提出質疑科技偵查法明
顯不急迫,為何法務部僅給予外界5天時間討論,並認為法務部提供的討論時間太少,法
案內容也草率,更可能嚴重侵害人民隱私。
時代力量認為,《科技偵查法》草案內容將對憲法保障人民之權利產生重大影響,僅有5
天預告期便公告非常草率,呼籲政府部門應依照行政院函文,預告至少60天再行公告。我
們也嚴正強調,政府推動法案和政策時,應強化與民間的溝通,不應讓縮短預告期成為常
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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