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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心臟病童跑操場成植物人 一審判國賠362萬 每月另支付4.3萬
蘇孟娟
台中市烏日國小A生患有先天性心臟病,2016年某日跑完操場回教室後倒起不起,送醫後成
植物人,家長控訴校方有疏失申請國賠;一審判決近日出爐,校方須賠償362餘萬元,每月
另須支付4萬3千餘元等;家長14日痛心指出,請求國賠只為替「明明有在長大卻醒不過來的
兒子」討公道,更盼兒子會是校園疏忽下的最後受害人。
學童雙親今持3日出爐的國賠勝訴判決書激動指出,永遠忘不了2016年10月20日那天,早上
才剛送完孩子上學,竟在8點多就接獲學校來電通知兒子昏倒,衝到學校時只看到兒子嘴唇
發黑被急救中,送醫後竟再也沒醒過來。
家長控訴,兒子從小有先天性心臟病,入學後也逐一跟老師提醒,但兒子分明曾在同年4月
在校昏倒過一次,不料,10月當天導師竟仍讓兒子早自習時間去操場練跑步。
家長說,兒子練跑結束進教室後休克倒地不起,校方竟未第一時間打119請求救護車支援,
反是連繫家長時才問家長「要不要叫救護車」,疑延誤就醫,錯失黃金時間,好好的孩子再
也醒不過來。
家長說,如今光看護及相關尿布等費用,每月就要支出5萬餘元,受肺炎疫情影響,原外籍
看護到期後還未有新人能接手,為專心照顧兒子,雙親無法工作,只能抵押房子貸款支應開
銷,身心俱疲。
學生媽媽淚訴,若兒子健康成長,如今已是高一生,最痛的是她的兒子從小六倒地時的150
餘公分長到如今170公分,「孩子明明在長大卻醒不過來」;尤其當年跟兒子約好六年級畢
業就要全家出遊日本,連護照都辦好了,這個永遠難圓的約定,已成她解不開的心結,更對
於學校的處置過程無法釋懷。
家長說,對導師及校護均曾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但最後均不起訴,求助無門下只好提出
國賠,一審判決校方須賠償362餘萬元,另每個月支付4萬3千餘元,到兒子成年起每個月再
加付2萬3千餘元。
家長說,國賠再多錢根本換不回健康的兒子,對他們而言國賠的意義在他們兩人衰老後,兒
子還能「活得下去」;況且他們還有二兒子,更盼有國賠後,二子可以過自己的人生,不會
跟著賠進去;兩人更盼國賠勝訴成學校教訓,未來不會再有類兒子的悲劇發生。
烏日國小校長沈俊達強調,該學童雖有心臟病,但家長曾要求老師希望孩子仍有「適度運動
」,該學童甚至在學校百年校慶時參加接力賽及拔河賽;校方在事發後一切依緊急事件處理
流程,絕無疏失,台中地檢署也已做出不起訴處分;事件雖令人遺憾,針對國賠結果,校方
會再上訴;台中市教育局則指出,會請學校審慎評估,尊重學校決定。
人本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曾芳苑,籲學校勇於負責,不要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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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人才們都走電子電機去啦,師院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