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水壩國賠爭議 台電釋善意 願同家屬協商賠

作者: words2012   2020-09-15 00:24:47
對!
我是認為 人死為大
雖然死者失誤在先
但去世了也是事實
基於道義 我認為每個人至少賠五十萬
價錢可再討論
這是道義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了
我如果是總統 馬上下令國家撥款 每人賠償至少五十萬
也可以平撫家屬的心情!
※ 引述《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時
: 2.記者署名:王玉樹
: 3.完整新聞標題:
: 水壩國賠爭議 台電釋善意 願同家屬協商賠償免訴訟
: 4.完整新聞內文:
: 武界壩誤開閘門造成 4死,家屬是否可提國賠造成議論。台電認為
: ,提國賠有認定問題,且過去民眾曾提國賠沒有一次贏過。其實無
: 論是否國賠,台電都會負起一定負責。願意在檢調調查告一段落後
: ,如有起訴認定台電疏失,就會跟家屬協商賠償事宜,希望不用走
: 到民事訴訟。如果台電無疏失,也會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給予撫慰。
: 台電發言人張廷抒直指,國賠不國賠不是重點,假若有缺失法律責
: 任,台電不會逃避。如果最後檢調調查,台電有應負責任,即會啟
: 動與家屬協商,討論賠償事宜,至於兩邊該各負擔多少比例責任,
: 則以司法機關見解為依據,畢竟台電也是公務機關,須依法行政,
: 也不是說賠多少就多少。
: 但假若台電無疏失,張廷抒給出最大善意,指仍會在能力之內,拿
: 出最大善意,盡一份社會責任。意味即使台電在法律面站得住腳,
: 還是會給予家屬一定的賠償。
: 台電內部則說,過去《國賠法》有規定「公有公共設施」,才符合
: 國賠對象,以前司法院曾有判例,認為台電屬於私法上的公司,不
: 適用國賠法。因此過去有人孔蓋設置不良受傷、誤觸電線傷亡事件
: ,民眾對台電求償國賠,都沒有一次成功。
: 不過去年底《國賠法》修法,拿掉「公有」兩字,僅剩「公共設施
: 」,因此未來如果家屬提國賠,是否可能改變過去見解,還很難說
: 。且即使符合國賠要件,求償主體是經濟部還是台電,也須釐清。
: 畢竟,武界壩到底是國家資產,經濟部委託台電代操,還是屬於台
: 電自有設施,尚須討論。
: 但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認為,國賠是司法問題,經濟部不是求償對象
: ,但會遵守法律規範。有關過失歸屬,目前檢察機關已經進入調查
: ,其過程更嚴謹,但也會請台電儘速提報告上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914005534-260402?chdtv
: 6.備註:
作者: windom (絕望的生魚片..Orz)   2020-09-15 00:25:00
50塊都不應該賠吧 那以後缺錢就去睡鐵軌換個幾百萬好了啦
作者: yun1019 (黑色布拉夾)   2020-09-15 00:26:00
所以你不是==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20-09-15 00:26:00
1人50w,你當家數吃素嗎,起馬1人千萬起跳
作者: goodbye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捔憲)   2020-09-15 00:29:00
公道價5萬
作者: KotoriCute (Lovelive!)   2020-09-15 01:40:00
人命公道價一條200萬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