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
1. 騎樓停滿機車
2. 路邊違停,併排整排
3. 人行道被路樹撐破加上滿地狗屎
約十五年前開始:
1. 機車退出騎樓
2. 騎樓整平計畫,小時候常絆倒的樓梯都抹平了
3. 人行道整修,改劃停車格給機車
4. 路邊違停明顯變少,但還是有
可以看出雖然人行道不是給人走的
但是也有在逐步改善(僅限台北)
出了台北本來就是無政府社會,除非殺人放火想怎樣都可以,不苛求
啊可是今天說要
機車全數退出人行道
人走人行道是對的啦!
那這二十年來做的包括
騎樓整治 機車退出騎樓是在做什麼啊?
折衷到最後又整個重來喔?
結果反而變成沒地方停機車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