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聯合報記者 陳俊智 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丈夫搭上兒子補習班老師 車震對話宛如言情小說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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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一名李姓婦人發現丈夫與兒子補習班女老師有染,2人不但以「老公」、「老婆」相
稱,還一起上摩鐵,甚至激烈車震,留下言情小說般地鹹濕對話;事發後,她興訟主張丈
夫與老師的行為侵犯她的配偶權,要求2人賠償她100萬元,經新北地院審理,今天獲賠30
萬元。全案可上訴。
李婦指控,她與丈夫結婚7年,婚後育有1子,但丈夫與兒子老師仍按通款曲長達1年之久
,2人不但以「老公」、「老婆」相稱,還一起上摩鐵、逛農場,甚至到公婆家吃飯,讓
她深受打擊,每日以淚洗面,需要助眠品和芳療才能入睡,因此要求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
審理時,李夫與老師均主張李婦違法蒐證,證據應不具證據力,也否認錄音證據裡的聲音
是他們本人。此外,2人辯稱雙方小孩是同學關係,為了交換交養心得,才會一起出遊和
到對方家吃飯,無不正當交往情形,但說法未被採信。
法院調查,李婦提出的證據錄到丈夫對老師說「為什麼你的胸部這麼好摸」,老師則回「
再變大一點就會更好摸」等語,而錄音也錄到2人對話中夾雜呻吟和喘息,認定2人曾在車
內撫摸、親吻和性交,最後審酌侵權情節和經濟狀況判2人須賠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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