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DUI案件少,是因為認定標準很寬鬆
再加上美國警察如果不是剛好看到有違規行為或是正好在圍捕通緝犯
是不能像台灣警察那樣可以在路邊隨便攔人下來臨檢的
所以只要不是真的出事故或超速、闖紅燈被攔,基本上根本不會被酒測
來看看加州酒駕標準(以下擷取自2019年的加州駕駛手冊)
It is illegal to drive with a blood alcohol
content (SAC) of 0.08% or more (0.04% for commercialvehicle drivers and 0.01
% if under 21 ).
簡單翻譯就是滿21歲的成年一般自用車駕駛,酒測值0.08%才算DUI
這個標準跟台灣的現行法規比起來鬆到極點
以下是台灣現行的規定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939-2814-27.html
0.03%就算酒駕了,0.05%直接去蹲苦窯
加州0.08%這個標準跟台灣比起來已經超級超級寬了
會搞到被判定酒駕,你跟我說可以不留案底zzz
左膠都是智障不是喊假的
※ 引述《astrayzip 看板: Gossiping》之銘言:
: 今天聽到加州酒駕除罪化,不少人激憤喊抗議
: 但是加州酒駕的人不到一成,還不是每個都會危險駕駛
: 想被酒駕撞死還不一定撞得到
: 建議加州的官員在這兩週多多上路酒駕做未來示範
: 讓民眾清楚
: 政府對於酒駕的除罪化,是有信心也有決心
: 加州的酒駕除罪政策應由政府統一實施,加州民眾應當審視與認同
: 不能因為民眾無心酒駕留下前科抓去關,扯加州發展的後腿
: 酒駕有沒有危險是件科學的事
: 安全標準掌握在喝酒的人手裡
: 加州政府是會以人民福祉為目標去執政
: 以進步價值領先國際,讓其他國與加州效仿接軌
: 如果有人想抗議
: 加州人可以自豪的說
: 「酒駕的除罪,換來了加州的美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