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洪學廣
3.完整新聞標題:
散布130萬張女性裸照 網站工程師被逮
4.完整新聞內文:
高市刑警大隊日前破獲散布兒少性剝削影像網站「承德路」,39歲王姓嫌犯以自動化程式
從網路蒐集資料,還架網站實施付費會員制;警方清查約130萬張照片,其中未成年約上
萬張。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今天表示,台灣展翅協會函文指有網站散布兒少性剝削影
像,經專案小組偵查人員追查,「承德路」有包含成年女性等性愛圖片及影像,還有上萬
張國、高中生等未成年自拍、被拍等猥褻、性交圖片及影片,研判被害人遍布全台。
專案小組分析IP紀錄等資料鎖定王姓嫌犯涉重嫌,報請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15
日搜索台北市松山區一間辦公大樓,從網站雲端平台資料庫分析清查出初估約130萬餘張
照片、1500多部影片。
警方調查,王姓嫌犯從事資訊業,原擔任網站設計工程師,起先單純是為練習相關技術,
民國104年起架設網站,利用自己寫的自動化蒐集程式,從色情網站、社群搜尋下載裸露
圖文及影片。
為支應託管主機費用及相關支出,王姓嫌犯108年1月起開始實施付費會員制,賺取廣告費
,並轉傳照片、影片到網站,提供收費會員觀看下載,收費會員最高一週收費新台幣150
元,2年內估計約賺進30萬元,王姓嫌犯日前已交保。
高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長郭丁太表示,據警方查扣照片、影片顯示,被害少女部分確認
是台灣人,年紀最小目測約10歲到13歲,仍在追查遭散布照片影片未成年少女是被迫拍攝
或遭駭,警方已查扣網站使用域名。
警方提醒,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
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違反中華民國刑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可處1年以
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王姓嫌犯可能觸犯散布有關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圖畫、照片等資料,可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而持有前項物品者,處2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918008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