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駡人「綠蛆」罰多少? 法官:5千元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口譯哥」趙怡翔去年出任駐美代表處的政治組組長,資格受
到藍軍質疑,蘇姓網友在臉書留言力挺趙怡翔時,卻被羅、張兩名網友罵「綠蛆」,法官
認為「綠蛆」是指具有特定政治立場傾向且腐敗、迂腐之人,有駡人的意涵,因此依公然
侮辱罪判罰5千元,可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口譯哥」趙怡翔出任駐美代表處的政治組組長,媒體大幅報導
後,蘇姓男子在臉書新聞連結下方留言力挺「口譯哥」,卻引來攻擊。其中,羅姓網友留
言駡蘇「son of a bitch」、「綠蛆」;另名張姓網友則留言「95%以上的國人都不懂外
交,但我懂這就叫酬庸,等你們綠蛆懂什麼叫事務官什麼叫政務官再來講吧」,蘇男認為
自己被不理性攻擊,因而提告妨害名譽。
高雄地院審理時,羅男坦承留言,但辯稱他覺得很多人跟風,他是罵這些人,對蘇男要對
號入座感到無可奈何;張男也辯稱,他只是在罵支持民進黨的人,不是在針對蘇男。
法官認為,「蛆」一詞原指蠅類的幼蟲,身體柔軟,色白而長,多寄生於不潔淨的地方,
若於日常生活中藉以形容他人,則是有貶損他人、暗指他人腐敗、迂腐之意。羅、張分別
留言罵人「綠蛆」,可認為在指控對方是具有特定政治立場傾向且腐敗、迂腐之人,因此
判兩人有罪,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96748
6.備註:
2個字 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