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WIC版 就討論過黃安條款的問題了
其實 認真說起來 像本魯宅這種 老闆不是台灣人
薪水全人民幣結構的 一毛稅也沒交給台灣政府
政府實在不要再把我們納入健保了 要不然實在兩難
雖然說我的健保從來沒有停過 一直是自動扣款在繳
但是 如果很不幸 我在共區中獎回台灣治
用的是台灣工作者稅金所補貼的健保 對繳稅者很不公平
然後 如果我一整年因為疫情都沒回去 一次都沒用到
要我繳最高保費 以人性來說 一定也會很不爽
所以 乾脆點 就自費吧 其他的問題 交給商業醫療險解決
誰都別佔誰的便宜 這樣不是很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