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約女網友壞壞被告4次 他懂了「第5次偷錄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20-09-20 11:24:20
: 黃男事後遭到女網友提告性侵,他隨即向檢方拿出當時的錄音,證明女網友根本未曾表達
: 不願發生性行為,女網友聽見自己被偷錄音,氣得要再告他妨害秘密罪。檢方調查後,性
: 侵部分予以黃男不起訴處分,妨害秘密罪嫌部分,認為黃男確實以錄音竊錄他人非公開之
: 談話,依法起訴。
: 台北地院法官表示,黃男出庭時坦承犯行,審酌後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黃男3個月有期徒
: 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以上訴。
我看推文有人在罵檢察官
其實檢察官沒錯啊
就依法起訴而已
有沒有罪是法官的責任
重點是法院上的攻防
誰知道該男是不是擺爛說,對我就是有偷錄音,也不說問啥要偷錄音
重點是不知道法院上是怎樣攻防的
真的要攻防還不一定勒
至於檢察官的職權誣告
檢察官要職權提誣告可以說必須要是無中生有,例如說根本連砲都沒打還告人性侵
所以這邊如果要告誣告,要該男自己告
作者: aed14607 (adrian)   2020-09-20 11:39:00
像這種案子,男的如果不承認偷錄音,可以怎麼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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