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機步步進逼 國防部修正第一擊防衛思維 自衛反擊權 由國防部長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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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1 中國時報 呂昭隆
軍方消息指出,國防部日前將「第一擊」名詞修改為「自衛反擊權」;兩岸軍事情勢升溫
,面對中共機艦屢在台海附近軍演趨勢,國防部將依「不挑釁、不怯敵、避免擦槍走火」
原則,並遵循國際法規與聯合國憲章應處,但如果敵方對我攻擊,我方隨即將採自衛反擊
。至於「自衛反擊權」的核准權,將由國防部長下達。
固守台灣 遵循國際法規防衛
軍方人士指出,「自衛反擊權」一詞,定義如字面,相當清楚,且符合國際慣用法規,以
及我方「防衛固守」的軍事戰略指導。軍方官員強調,國軍不挑釁、不引發事端、不升高
衝突,避免擦槍走火。尤其台灣是自由民主的社會,崇尚和平,不會以主動攻擊的方式來
應對挑釁。但國軍對於任何可能威脅國家安全的挑戰,也會作好所有的準備,「自衛反擊
權」的核心意涵即在於此。
據了解,我方採取防衛固守戰略,不會主動攻擊大陸,不會對大陸先做第一擊,因此,將
帶有攻勢意涵的「第一擊」防衛原則,修訂為「自衛反擊權」。事實上,國防部長嚴德發
去年2月曾在立院說過,國軍雖有「先發制人」的回擊能力,但絕對不會發動「第一擊」
,而是採「重層嚇阻」戰略防衛國家。
軍方消息人士說,自衛反擊權是當敵人對我攻擊,我方基於自衛而做出反擊,我方不會主
動攻擊,將第一擊改成自衛反擊權,「代表我不是怕你,你攻擊,我一定反擊,我不會主
動挑釁,但若你攻擊我,我一定反擊。」
長期以來,軍方內部對第一擊使用時機有仁智互見看法,少部分人認為,當對岸部隊集結
、且有明確犯台徵候,即可先發制人,但多數軍人認為,須待敵人攻擊,例如打第一枚飛
彈後,始能反擊。此外,敵人一發射飛彈就算攻擊,或是打到台灣領空才算,內部也有辯
論。
絕不挑釁 你攻擊我一定反擊
至於飛行員在空中應處,若沒有空軍作戰指揮部命令,就開第一槍,在戰機落地後就法辦
。不過,軍方官員說,我飛行員紀律嚴明,都會依令處置空中狀況。
共軍於18日、19日接連在台海當面演習,昨天停止,共機並未再飛越台海中線。雖然昨天
傳出,在台灣西南空域有2架美軍機,也有共機,但國防部昨未公布、亦未證實。國防部
上周決定,共機若越界,國防部都會公布。
20200921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