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g (害邱)
2020-09-21 22:51:37今天看到不起訴新聞
回想到這新聞
完全顛覆我感觀
好幾個月了???
喬不見了是嗎?
這世道
喬到台灣都快垮了
※ 引述《Tiiek (AAAAAAAAAAAAAAAAAA)》之銘言:
: 請問這件事目前辦到哪啦
: 已經一個多月
: 但整整一個月都沒有後續新聞了
: 大麻為二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運輸第二級毒品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
: 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施用第二級毒品,可處3年以下徒刑
: 大麻運輸還是十年以上重罪
: 比酒駕和超買還重
: 國會位階僅次於立法院長的執政黨團總召之子
: 到底是自己購買的還是被人陷害?
: 還第一次聽說用郵包寄違禁品害人呢
: 有沒有這方面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