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張欽
3.完整新聞標題:
拿李恆隆122萬是交情非收賄 前綠委陳唐山全身而退
4.完整新聞內文:
立委集體貪瀆弊案今偵結,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收賄、行賄等罪嫌起訴立
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民進黨大老陳唐山雖捲入其
中,但檢察官認為,陳擔任立委時雖替爭奪SOGO經營權的李發聲,並在立委任內及卸任後
陸續收李共122萬元,不過這些錢都是基於情誼餽贈或紓困,與SOGO案無對價關係,因此
將陳不起訴處分。
陳唐山早年參加台獨運動,被國民黨政府列為黑名單,1992年返台後加入民進黨,曾擔任
台南縣長,在前總統陳水扁任內先後出任外交部長、國安會祕書長等要職,2012年以76歲
高齡當選第8屆台南市第五選區立委,成為同屆立委最年長者,並於2016年1月31日卸任。
本案緣於SOGO百貨經營權糾紛,最高行政法院2013年判決確定恢復SOGO的控股公司太平洋
流通公司40億元增資登記,確認遠東集團因增資太流而成為SOGO最大股東,握有實質經營
權,依當時《公司法》第9條規定,經濟部不能再做公司設立或其他登記變更。
檢方調查,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為奪回SOGO經營權,找時任立委陳唐山幫忙,2014年底,
陳唐山邀集行政院官員等人召開協調會,認為經濟部應對太流的公司登記「重為行政處分
」,2015年3月,陳將李恆隆的陳情書轉交時任行政院長毛治國,並陸續於質詢、協調會
中緊盯此事。
但經濟部堅持遵守最高行政法院確定判決,始終不同意對太流的公司登記「重為行政處分
」,2015年4月15日,陳唐山在經濟委員會質詢時,痛批「SOGO明顯的就是一個不合法的
東西登記而來」。李恆隆為酬謝陳唐山多次幫忙發聲,以協助陳支付民進黨黨費為由,開
立27萬元支票給陳。
2015年11月10日,陳唐山於立委任內最後一次在立院質詢時,繼續為太流增資登記爭議質
詢毛治國等官員,仍未獲正面回應,李事後打電話給陳說:「無論怎樣,你這個情份,我
是永遠會記得,我再拜託你繼續追下去!」陳發函行政院與書面質詢行政院、經濟部等,
並通知李「質詢函已經送出去了」。
不過,陳唐山收到相關機關函覆,認為內容了無新意,且立委任期將屆滿,於是回覆李恆
隆「我的事情也要找你」、「我這個過度時機需要你幫忙..」等語,2016年1月陳卸任立
委後,同年3月1日在李的北市信義之星豪宅家中,收下李給的50萬元支票,之後又陸續向
李拿3張各15萬元支票。
檢方偵辦之初認為陳唐山向李恆隆收取共122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嫌,偵
訊後裁定50萬元交保。陳坦承替李質詢SOGO案、召開協調會等,李也確實有拿錢給他,但
否認收賄,強調自己跟李交情很深,替李說話從沒想到錢的事,在李家收50萬元是李知他
太太生病而幫忙,收27萬元是為民進黨募款,另3張各15萬元支票,是他擔任凱達格蘭基
金會董事長時辦募款餐會,李幫忙認桌的費用。
李恆隆也供稱與陳唐山認識數10年,互相幫忙是長期而「源源不斷」,陳有困難時,他出
錢資助是應該的,就算陳沒幫他處理SOGO案,只要陳有困難,他還是會幫忙,他與陳的交
情不是「case by case」,這與其他立委情況不一樣。
檢方認為本案李並未明示或暗示陳以立委職權協助處理SOGO爭議,並查出陳唐山與李恆隆
交情數10年,長期互相幫忙,早在2002年,李就每月贊助陳的立委助理及服務處費用13萬
元,共計156萬元,2003年也每月贊助20萬元,總計240萬元,陳都有向監院申報。
此外,陳唐山卸任立委後出版《陳唐山回憶錄:黑名單與外交部長》一書,李恆隆也認購
9萬元,2018年間,李還資助陳裝修台南的房子共150萬元,且陳在立委任內僅收李27萬元
,其餘款項均在卸任之後收受,無法認定與立委職權或SOGO案有對價關係。
至於李恆隆供稱2013年底與2014年初,透過陳唐山的蔡姓助理,各轉交1次50萬元現金給
陳,因蔡姓助理證稱沒印象,陳的金流也查無這兩筆金額,檢方認為欠缺證據,將陳唐山
不起訴處分。(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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