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陳怡伶
3.完整新聞標題:
4立委涉賄求交保 照拿「19萬月薪」4年爽領千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起訴12人,其中4名民黨籍陳超明、廖國棟、民進黨籍蘇震
清及無黨籍趙正宇沒有被褫奪公權,每月仍照領19萬元薪水,甚至每年有1.5月年終28萬
可領,再加上健檢金、助理費等,任期4年全額加起近1100萬元。
北檢7月31日發動搜索,昨(22)日依貪污等罪起訴蘇震清等12人,並移審台北地院。檢
方起訴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及趙正宇4立委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罪》並指出,
調查局經長期監控發現廖國棟收賄60次總計790萬,涉犯5年以上重罪,由於廖國棟在偵查
過程中說詞反覆,再加上有近300萬元存款,市價2億7000多萬元不動產,恐有逃亡之虞。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3人廖國棟、蘇震清、陳超明涉犯重罪且否認犯行,有串證、逃亡之虞
,今(22)日裁定繼續羈押。立委廖國棟昨(21)日在庭上否認犯罪,並向法官求情自己
若是遭羈押無法繼續為原住民事務努力,再加上自己身體狀況不佳,心律不整、糖尿病30
多年,記憶力也有點受到影響,且精神不好,請求以500萬元交保。
至於另外其餘立委經調查發現,蘇震清涉收賄2580萬元,陳超明則是100萬元。另外,蘇
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涉嫌收賄124萬元、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涉收賄180萬元、陳超
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涉收賄50萬元。丁復華請求法官以50萬元交保,談到家庭狀況時甚至
哽咽哭泣,大兒子早產又開過二次刀,極需他的陪伴。
由於4人沒有被褫奪公權,仍保有立委的身分,每個月依然可領19萬元月薪。根據立法院
的預算書顯示,法定立委薪資每月19萬500元、年終1.5個月約28萬5750元、4年共5.6萬的
健檢金,另外助理薪資則可申請公費,金額上限41萬,還有8.2萬元的助理加班費供立委
調配。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388990
6.備註:
你各位的納稅錢 乖乖繳錢給貪汙立委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