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車撞死人│肇事司機連續4小時工作未休

作者: howdo1793 (布比)   2020-09-23 08:47:25
很多人應該是誤解為:
『因為司機連續工作4個小時 未休息30分鐘所以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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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35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
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外傳肇事的許姓駕駛每日工作16到17小時,甚至有連續上班達13天的情況。
看來就是司機每日工作超時 工作期間又沒有給予休息時間
不單只是連續工作4個小時就出事
這是長期累積的危險和疲勞駕駛
作者: reload (reload)   2020-09-23 08:49:00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慘的都基層
作者: althea0628 (Althea)   2020-09-23 08:52:00
不是吸毒嗎?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20-09-23 08:52:00
這又不會查,老闆都要求連續8小時上好上滿最好邊吃邊上班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20-09-23 08:53:00
不吸怎麼提神?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09-23 08:53:00
推,抱歉,我真的以為他是四小時沒休息出事再推,沒看完新聞內文,抱歉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20-09-23 09:12:00
手離開方向盤不就是在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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