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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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記者署名: 楊國文
3.完整新聞標題: 傻眼!兩飛官涉鎮小江共諜案 檢重罪起訴 高院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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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空軍資深飛官樓文卿被控涉共諜案,罕見獲判無罪(資料照)
檢起訴最輕刑責均為無期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檢調追查中國前解放軍軍官鎮小江發展共諜組織案,查出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退役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前飛訓部中校副主任樓文卿,涉嫌在軍職期間提供軍事機密給中方,檢方以陸海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交付軍事機密給敵人罪」(最輕法定刑均為無期徒刑,最重死刑)起訴兩人;高等法院認為,葛、樓自白內容先後不一,且未接觸、取得軍機文件,昨均判無罪。可上訴。
高院認定兩人未接觸軍機
葛、樓是近年來現退役軍官涉及共諜案罕見獲判無罪者。法界認為,因檢方、高院見解差異大,高檢署應會上訴最高法院。
鎮小江以經商名義來台,吸收我退役少將指揮官許乃權、現退役空官多人,被稱為史上最大共諜案。鎮男四年前被依違反國安法判四年徒刑、許乃權被判兩年十月徒刑,均定讞。
檢調調查,鎮小江二○○九年指派被通緝的劉姓前空軍中校結識葛季賢,葛二○一○年二月擔任空軍某單位國會聯絡人時,疑透過劉男,交付軍事機密資料給中方;不久樓亦被吸收,拍攝軍機文件,三度交付中方。
檢調二○一五年搜索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及葛、樓住處,葛否認犯罪,辯稱不會接觸到軍機文件;樓雖承認曾接受招待旅遊,但指未交付軍事機密。
台北地檢署不採信兩人說詞,依陸海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交付軍事機密給敵人罪」起訴。台北地院認為此共諜案屬二審管轄,移送高等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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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空軍資深飛官葛季賢被控涉共諜案,罕見獲判無罪(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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