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名醫連抓護理師胸2次讓她「阿雜」 判10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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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10:13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洪姓內科名醫2017年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看診結束後,指示門診護理師坐在電腦前替他修
改患者醫令,再以按摩為由,走至她身後、撫摸胸部;護理師蜷縮身體反抗,洪竟看她繼
續打電腦而從兩側抓乳。護理師報警,洪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士林地院判他10月徒刑;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但緩刑3年。
洪姓醫師曾留學美國、德國,並取得博士學位,也經常上媒體、接受採訪。洪2017年6月5
日在看診結束後,要求護理師坐在診間電腦前修改患者醫令,他向護理師說「妳看起來很
累」,要替她按摩,護理師拒絕,但洪仍「出手」,兩隻手從她肩膀摸下來抓她的胸部。
「醫生,你不可以這樣!」護理師指控,當下閃躲讓洪的手離開她的胸部後,便繼續打電
腦、想儘速更改麻煩的醫令,但洪又走到她後面,從雙手從她腋下伸出抓胸,2次間隔不
到2分鐘。
護理師說,遭襲胸覺得很不舒服,馬上傳LINE跟丈夫訴苦,希望丈夫來醫院安慰,丈夫認
為他應轉告長官。
洪姓醫師否認猥褻,辯稱門診結束後,護理師就離開診間,是他獨自修改患者健保碼,且
修改醫令是醫師的職責,到庭作證的護理師都證稱他沒要求修改醫令、調戲護理師。
護理師的丈夫證稱,當天妻子傳LINE請他到醫院,訊息寫道「我今天很阿雜,你等等,上
班前可以來醫院嗎」、「被襲胸感覺很噁心」,一開始不知道是發生什麼事,當得知她被
摸胸,他希望醫院能提供相關協助或者走性平會。丈夫說,當天晚上回到家後,妻子情緒
沮喪、低落、憤怒、受驚嚇,講到最後哭出來。
醫院護理長表示,當天中午1點多,她在2樓門診看到被害人在哭泣、神情非常慌張往1樓
走下去,她問「開診要去哪?」,對方回「現在很難過要先處理一件事」。
士院審理認為,若非洪姓醫師曾告知醫令內容,或修改醫令當時護理師在場,否則護理師
不可能知道要怎修改;護理師案發當天中午反常離開工作崗位、急著想和丈夫見面,丈夫
的對話也詢問「幹所以是醫院的」、「誰?」、「告他。還是你要提早離職?」,足證猥
褻一事屬實。
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判決,但諭知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