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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張茗喧、陳偉婷
3.完整新聞標題:
政風調查彰化衛生局結果出爐 違反2防疫政策但中央無法罰
4.完整新聞內文
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政風單位調查彰化縣衛生局結果出爐,研判彰化縣衛生局共違反2
項政策,一為採檢無症狀居家檢疫者,二是要求居家檢疫者在檢疫期間外出,依法無行政裁
處罰則。
對於違反指揮中心防治政策、處置措施方面,由於涉及公務員違法或怠於執行職務等失職行
為,將由彰化縣政府依具體情節,依照公務員服務法、考績法及懲戒法等規定辦理。
美國返台的少年(案485)在居家檢疫期間確診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
,他無症狀卻被彰化縣衛生局採檢送驗,違背目前「有症狀才採檢」政策,中央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要求政風單位介入調查。
第一階段調查報告顯示執行面有小瑕疵,例如警政和衛政沒有聯繫好;第二階段發現制度面
也有瑕疵,如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就醫缺乏橫向聯繫,另因中央及地方法律上見解不同,
將交由法制組處理。
根據疾管署新聞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表示,有關今(2020)年8月17日公布國
內第485例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因該案無症狀並於居家檢疫期間前往醫院採檢,
未遵循指揮中心公費採檢規範,且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採檢,可能造成防疫風險,引
發輿論關注。指揮中心陳時中指揮官指示該中心行政組廉政小組(下稱廉政小組)進行調查,
廉政小組遂於8月24日及8月28日提出調查報告。
指揮中心指出,依據廉政小組調查,彰化縣衛生局共有兩項作為違反指揮中心政策,一為對
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進行採檢;二為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經研析認為已違反
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1目、第2目及第17條第1項規定。
指揮中心表示,現行傳染病防治法對於地方主管機關違反第5條所定權責事項,或違反第17
條第1項指揮官統一指揮、督導及協調者,並無相關行政裁處罰則規定。若地方主管機關未
落實執行防疫政策或有逾越法規權限之作為,是否適用傳染病防治法規範,未來可於傳染病
防治法修正時,參考立法例併同為立法政策評估。
彰化縣衛生局違反指揮中心防治政策、處置或措施,另涉有公務員違法或怠於執行職務之失
職行為,應由彰化縣政府依其具體情節循公務員服務法、考績法及懲戒法等規定辦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2RUm0gY
6.備註:
違反政策,無法可罰
大家可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