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惟查,「果凍」一詞,係指告訴人郭台銘有意代表國民黨角逐2020總統大選之際,支
:持告訴人之粉絲所為之別稱,甚至因此有出版「郭董到果凍-相信郭台銘一書」,有網路
:資料在卷可查,是果凍為郭董一詞,乃全國具有一般智識之人均知悉之事情,被告為具有
:社會經驗之人,亦無特殊原因,豈可能不知上情,被告所辯,顯悖於常情,應不可採,故
:其犯嫌應堪認定。
這時候又有常識了?
之前一堆酒駕/精神病/精神沒病/精神裝病/神經病 違背全國人民常識的判決
怎麼都沒看到常識上線 全都要求客觀證據 還要仔細推敲嚴加考慮加害者當下心情
這次卻直接常識就可以處理? 妨礙名譽比殺人放火還嚴重
果然官字兩個口阿 怎麼說都他對阿
法官~哪!
這法律有沒有問題? 對啦我就是法盲啦
※ 引述《Janice1998 (Janice)》之銘言:
: 好像是今天的判決
: PTT鄉民罵「果凍垃圾不如」判賠8千
: https://i.imgur.com/LwzTikQ.png
: 快笑死 敢罵不敢認XDDD
: 有人知道哪篇嗎 想朝聖 是說鴻海法務真的不是跟你開玩笑的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