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內有血腥圖片#
1.新聞來源
東森新聞雲
2.記者署名: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勒殺碎頭奪命!可麗牧羊犬恐怖飼主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年09月23日 14:26
https://i.imgur.com/i7vRCbi.jpg
台中市太平區54歲龐姓男子,
今年2月間在住家以繩索絞勒所飼養的可麗牧羊犬,
再以鈍器重擊頭蓋骨致死,
淒厲叫聲引起鄰居發覺報警,
龐男原本矢口否認,後來才認罪協商,
台中地院依動物保護法非法宰殺動物罪
判處30天拘役,併科罰金20萬元,緩刑2年,
3個月內還要向公庫支付3萬元。
https://i.imgur.com/ev6PMt9.jpg
龐男2月21日上午,在台中市太平區住處
以繩索絞勒其飼養可麗牧羊犬的頸部,
並以鈍器撞擊犬隻頭部,
警方和動保處人員獲報後,下午2點多前往現場,
發現該犬已因氣道絞窄、頭蓋骨粉碎性壓迫性骨折及腦實質損傷死亡。
https://i.imgur.com/b3XX2cA.jpg
動物保護防疫處人員事後
將犬隻屍體送往台大獸醫專業學院分子暨比較病理生物學研究所進行解剖檢驗,
確認其頸部環形索溝為外力使索狀物壓迫導致之勒痕,
伴隨支持窒息及痛苦掙扎之病變,
頭部之傷勢則為靜止狀態下遭鈍力撞擊,
致腦部劇烈加速所造成。
檢察官偵訊時,龐男否認殺害牧羊犬,
辯稱是幫犬隻洗澡後,用鼓風機吹乾毛髮時,
犬隻掙扎,活動鐵鍊才勒到脖子,
他將犬隻抱進家門後,犬隻掙脫,
導致他滑倒推倒達摩木雕,木雕倒下後打到犬隻頭部。
檢方訊問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非法宰殺動物罪起訴,
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拘役30日,
併科罰金20萬元,緩刑2年,
並應於判決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23/1815715.htm
6.備註:
第 25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條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
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
動保法本身根本是個笑話
上限逐年往上拉,判決書永遠都是最低罰則
這人本身就做可麗繁殖的
二十萬賣一胎幼犬就回來了,哪有什麼好怕
/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