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 《網紅珮珮兒被起底是男兒身 盜閨蜜身分證獲判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網紅「珮珮兒」過去對外聲稱是女生非偽娘,接受電視台採訪時更大方出示身分證、檢驗
身材,事後被爆出盜用廖姓閨蜜證件挨告,檢方查出,珮珮兒確實是男兒身,法院審酌他
已和閨蜜達成調解、犯後態度尚可,依偽造文書、侵佔等罪各判他罰金3000元、有期徒刑
2月,緩刑2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珮珮兒其實是24歲周姓男子,對外以女性身分自居,為避免外界得知他的生理
性別,2017年11月拾獲廖姓友人的身分證後侵佔入己,藉此繼續對外宣稱是女性。
幾天後他接受三立新聞採訪,就冒用廖女身分,結束後在收據暨同意書上偽造廖的署押,
並填寫對方的身分證字號收受850元報酬,直到事後被爆出盜用身份証,廖女也打電話和
他對質並更提告侵佔、偽造文書。
檢方訊時,珮珮兒坦承犯行,並將身分證還給廖女,另有三立寄送的信封、收據既同意書
等佐證,檢方偵結認定他犯嫌明確,依侵占遺失物、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他。
法院依侵占遺失物罪、偽造文書罪,各判珮珮兒罰金3000元、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
法院審酌,珮珮兒無端取得他人身分證,且冒用對方名義簽署,法制觀念顯有欠缺,考量
他犯後坦承,已和告訴人達成調解,犯後態度尚可也無前科等,認為歷經這次偵審程序應
知戒慎而無再犯之虞,依侵占遺失物罪、偽造文書罪,各判他罰金3000元、有期徒刑2月
,緩刑2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85069
6.備註:
https://i.imgur.com/9bcPzCL.jpg
https://i.imgur.com/xDFigo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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