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案例
報失竊其實沒什麼問題....
遺失-不知道物品是在哪裡遺失
失竊-知道東西放在哪裡,但是不見了
據此
失主當天回原地找不到
去報案當然報的是失竊
拿的是三聯單(這要納進刑案統計的)
—>這基本上能確定員警有到現場看過
一般員警通常很不情願讓你報竊盜啦
跟遺失比後續處理麻煩太多了
然後隔了一天
有人說在其他地方撿到了
能怎麼辦?
當然只能走完剩下流程
讓檢方去辦
看到底是拾獲,或是竊案啊...
訴諸情感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這類案件
是拾獲還是竊盜...
界線很難分的
※ 引述《poiutrew (落草的大胖子)》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2.記者署名:吳俊鋒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撿到變竊盜」引發網路熱議 南科保警說明原因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