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止台灣國歌國旗
子瑜揮一揮國旗就必須下去舔
阿妹唱一唱國歌就必須被冷凍
理論上
在台灣揮任何一國的國旗,唱任何一國的國歌都不會受處罰
這就是台灣自由民主的價值
但是中國除外
畢竟法律有管制不能這樣做
如果今天阿妹和子瑜是中國人有中國國籍,那麼就應該受到中國法律的懲處
看是要罰錢還是要死刑
但是今天阿妹和子瑜都是台灣國籍
所以中國只能靠北靠目,要不要自己輸誠還是看自己
那主動輸誠也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今天歐陽娜娜是台灣國籍,如果沒有受到懲處,或是懲處不夠
就讓她這樣為所欲為,有損台灣國威
畢竟法律就這樣定了
子瑜和阿妹不違法
但是歐陽娜娜是違法
目前看起來罰錢好像也是小小的50萬
台灣法律是不是定太鬆了
有沒有違法還執意要違法的八卦啊?
至少要跟中國法律差不多嚴格才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