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楊國文
3.完整新聞標題:
狠夫殺妻分屍大卸7塊 高院將死刑改判無期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近7旬男子陳登科,被控前年在住家內因離婚財產分配給付問題,與妻子簡美珠爭執
,他拿刀揮砍簡美珠頭部後摀住她的口鼻致死,再分屍並用石灰掩蓋屍臭味,他們的女兒發
現後提著裝有被砍下頭顱的袋子前往派出所報案,震驚社會,陳審理時不認罪,一審依殺人
罪判陳登科死刑,高等法院今撤銷死刑,改判陳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陳登科日前即表示放棄出庭聆判,無法得知其看法。高院未公佈判決理由。
陳登科(69歲)與大他一歲的簡美珠1987年結婚,2016年離婚,卻又在2017年8月間登記復
婚,據指出,陳登科認為離婚時,簡美珠答應要給他一半財產,卻始終未履行,因此心生不
滿。
檢方調查,2018年5月25日上午10點多,陳登科打電話要簡美珠到他的住處,簡美珠抵達後
,陳登科因離婚財產分配給付一事,跟簡美珠發生爭執,陳登科就進入廚房拿出料理刀,朝
簡美珠頭部揮砍,簡美珠被砍到在地,陳登科再用手摀住簡美珠口鼻致死。
陳登科見簡美珠死亡,就將她的遺體拖進浴室,再持料理刀、鐵鎚,將遺體切割成左上肢、
右上肢、左小腿、右小腿、下半身軀幹、上半身軀幹、頭頸部等7部位,或裝入塑膠袋、或
塞入塑膠整理箱並灑上石灰粉。他還取出遺體內的所有臟器,分別裝入塑膠袋中,放進冰箱
最底層的冷凍櫃內或房間內的麻布袋內。
隔天,他們的女兒察覺有異,前往陳登科住處找人時,發現裝有異物的袋子,她因懷疑簡美
珠已遇害,就提著袋子前往桃園警分局龍安派出所報案,袋子打開看到是簡美珠的頭顱,她
當場被嚇傻。
陳登科應訊時,稱簡美珠是被「木頭阿姨」殺害與分屍,匪夷所思,法院於是函請衛生福利
部桃園療養院進行精神心智鑑定,結論是陳登科並沒有「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
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與「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原因,
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等情形。
桃園地院認為,陳登科罪證確鑿,已涉犯殺人罪、損壞屍體罪、家庭暴力防治法,因他犯殺
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因損壞屍體罪,處有期徒刑5年。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
終身。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07559
6.備註:
地方法院判死、高等法院改判無期
是不是又驗證了什麼...? 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