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靜儀:徐巧芯要女性當兵,她可以現在自己就去當自願役

作者: l88 (188)   2020-09-30 13:57:14
※ 引述《linginwife (萬里陽光)》之銘言:
: 雙方邏輯都沒有很對阿,女生目前法律規定就是不用當兵,那立專法女生志願去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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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第一條:"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然後關於這個議題 釋憲490開示如下:
"...(上略)...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
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係為實踐國家目的及憲法上人民之基本
義務而為之規定,原屬立法政策之考量...(下略)..."
Wow 上色的部分如果用在其他法條上 我是完全不能想像
譬如我們用在民法上好了 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 男生薪資較女生高合理
或著小孩預設從父姓合理
或著....隨便自己舉例
你看女權會不會氣到跳腳 呵呵
今天如果是一般女性就算了 堂堂一個立委 有頭有臉的立法者 公然在節目上吃女性自助餐
大言不慚 呵呵 阿不就好棒棒
中華民國大法官也真的夠奇爬啦 "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不同"
這種赤裸裸明目張膽的性別歧視字句也毫不避諱直接放在釋憲文上 真的屌
國外真女權如果看到釋憲文上有這種字句 就算是對自己有利的釋憲一樣是7pupu 抗議的
鬼島的喔 連女性立委都會開大絕招"阿不然妳想當自己去簽志願役就好" 呵呵
而且還是DPP的立委 果然 尊爵 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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