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這種東西根本沒人在付的
幾年前親戚在北部開餐廳
經營出現問題分店要收起來
可是不想花資遣費怎麼辦
人全部調回本店然後位置全部亂分
廚師調去趴車、婚企調去內場殺魚
沒兩個禮拜大部分就自己辭職了
一毛錢都不用花
問他會不會良心不安
被回生意就是這樣做的
現實就是這麼殘酷
作者:
RINPE (RIN)
2020-10-06 14:06:00那是你親戚員工笨 不會為自己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20-10-06 14:06:00很可悲的現實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20-10-06 14:07:00這樣調還是違反勞基法好嗎==
作者: blackjose (joser) 2020-10-06 14:08:00
這種事情人資會處理,老闆通常都會消失
人家連加班都明著跟你說沒加班費 而且是義務要來資遣費沒給對他們來說也蠻正常的啦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20-10-06 14:09:00不過勞基法10-1是104年修正的 搞不好以前沒事 顆顆勞基法10-1不只營業必要這個條件啦== 不過以前可能也沒有這麼嚴格就是了
作者:
ziso (ziso)
2020-10-06 14:13:00這都違法阿...同樣有的職缺 哪可能一句營業必要就給你打回況且照法律來說 你要調動也是要勞資協商 不是單方面的只是勞工不懂法 然後勞檢也檢不到而已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20-10-06 14:16:00
都違法沒錯,但勞工大多經不起打官司
作者:
ingshine (妹妹)
2020-10-06 14:21:00以現在的民氣, 完全不會有在此po文的的惡劣雇主, 勞動局有清楚的勞權保障條例, 一路告下去就對了... 不懂到ptt 發文來請益, 一堆鍵盤法律人 會幫忙的..
作者:
geniusw (silence)
2020-10-06 15:08:00沒法制觀念啊 可憐 鄉愿
作者:
ssunnys (鯖魚罐頭)
2020-10-06 15:21:00親戚的勞工太好欺負~資遣費一定要拿好拿滿檢舉不良雇主,後續勞檢還有收到公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