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讀通過 進行「違反國家認同」政治宣傳

作者: a2521573 (skruck)   2020-10-06 15:29:46
※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中時
: 2.記者署名: 朱真楷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一讀通過 進行「違反國家認同」政治宣傳最高罰10萬、 揮五星旗罰5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明訂若為大陸及港澳地區,進行「違反國家認同」的政治宣傳,最高處新台幣10萬元;

: 揮舞五星旗,最高處新台幣5萬元。至於何謂「違反國家認同」?該修法則未有明確定

: ,形同由政府認定。
: 該草案今天送交立法院院會審議,經宣讀後,目前已確定完成一讀,送交內政委員會展

: 實質審查。
: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向大專院校放話,已請教育部盤查在兩岸學術交流中是否涉及一中。

: 此同時,由王定宇提案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也在今天立法院院會完成一

: ,該內容明訂台灣各級學校,若與對岸有任何承諾或聲明以配合統戰,教育部得下令停

: 。
: 除了對學術交流畫下紅線區,未來台灣民眾的國家認同,也開始出現類似的紅線區。
: 現行《國安法》第二條明訂,人民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

: 其派遣之人,進行下列行為,包括: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 、洩漏、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

: 、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
: 換言之,現行《國安法》第二條所禁止事項,是以「具體的行為」進行規範。
: 但如今,由王定宇提出的《國安法》修正草案,則增列第二條之三,明訂「人民不得為

: 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為以下涉有政治目的之宣傳行為:一

: 違反國家認同。二、配合其統戰工作。」至於何謂「國家認同」,該修正草案則未進一

: 提出明確定義。
: 針對修正草案新增的禁止事項,則訂出對應罰則,凡違反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

: 元以下罰鍰。此外,若於公共場所懸掛、手持、揮舞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

: 力,或其黨、政、軍代表的旗幟或標誌,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 蔡英文在2016年當選總統時,曾發表演說指出,「台灣人就是自由民主的,只要我當總

: 一天,我會努力,沒有人需要為他的認同而道歉。」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006002208-260407?chdtv
: 6.備註: 「台獨」算不算違反國家認同?
這條是中華民國的法律吧?
那麼中華民國籍的漫畫家畫這種應該是違法吧?
https://i.imgur.com/N9FkwPV.jpg
畢竟他是拿著中華民國身分證用著中華民國的健保
還繳......有繳嗎?我不知道
如果三讀通過就必須要中華民國總統公布呢~
作者: Vassili242   2020-10-06 15:31:00
沒有台灣成分的國慶日 覺青們絕對不可以放假慶祝
作者: leo1217000 (上晉)   2020-10-06 15:32:00
光是推翻滿清就是日本煽動中國覺青
作者: swera (沒手感艾斯)   2020-10-06 15:32:00
D能漫畫 笑死
作者: badbadook ( 嗨浪)   2020-10-06 15:33:00
唱個屌場面的歌 出席費好歹一百萬吧 還有知名度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20-10-06 15:36:00
過雙十真的有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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