蹂躪小模姊妹、當鄰居面性侵其妻女 惡狼重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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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宜蘭即時報導
新北市李姓男子曾涉性侵案件遭判11年徒刑,2013年才假釋出獄,去年7月間卻下藥迷交小
模姊妹花,遭到檢警通緝;在今年2月時,又闖入民宅,當著家人面前性侵民宅一對母女。
警方在今年3月將他逮捕歸案,宜蘭地方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強盜等罪,重判李男無期徒
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家境小康的李男,在2018年時以前妻名義,設立健康食品網站,從事網拍、攝影
等工作,他用該公司作掩護,去年見1對小模姊妹花小玉、小花(化名)頗具姿色,從精神
科診所取得安眠藥物後,邀約兩人到宜蘭某民宿外拍。
李假裝好心購買瓶裝水後,卻在水中摻雜藥物,迷昏她們,趁機性交、猥褻得逞,姐妹兩人
醒來後,向警方報案求助。宜蘭警方今年2月持拘票登門搜索,李卻趁3名員警不注意時,趁
隙逃脫,展開逃亡生活。
沒想到李男不知悔改,今年2月間持童軍繩、束帶等工具,闖入一棟民宅,控制屋內的媽媽
以及兩名未成年子女,等到其丈夫下班返家後,將1家4口綑綁分別關在不同房間,威嚇家人
「敢亂叫就開槍!」李在民宅內,見母女兩人保護家人心切,竟動起色心,不顧母女苦苦哀
求,性侵兩人多次,遭捆綁的丈夫目睹全程,一家人度過驚恐兩天後,李男搜刮9000元才離
開。
但李事後卻將遭警方通緝的罪責,怪罪給外拍女模小玉,今年3月3日,與小玉經紀人聯絡後
,再用拍廣告名目騙小玉出來,將小玉強押到汽車旅館,用電擊凌虐,多次性侵得逞,甚至
威嚇小玉要撤告,否則「殺死妳」,小模被脅迫後只好就範才獲釋放。
直到今年3月份,宜蘭警方掌握李男行蹤,派員跟監埋伏,等到李現身後一擁而上,將其逮
捕歸案。宜蘭地院合議庭認為李男行為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犯罪手段惡劣,犯罪後拒絕理
賠和解,趁隙逃匿無蹤,漠視國家法令,到案時多次以「忘記了」、「自願的」為自己辯駁
。
合議庭認為,李男所為若不與社會隔絕,不足保障公眾安全,考量其多次以藥劑犯下性交罪
,應當施以長期監禁,促其深入反省,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希望讓他經長期教化
後,能夠徹底改過。